中国采纳可持续借贷法规
联系人:
Michelle Chan,大地之友-美国(加州): mchan@foe.org +1 415 544 0790 x214
Adina Matisoff,大地之友-美国(加州): amatisoff@foe.org + 1 415 544 0790 x220
Johan Frijns,银行监察组织(荷兰): coord@banktrack.org +31 6 1242 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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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荷兰 - 银行监察组织今天发布的一份报告分析了过去18个月以来中国引入的绿色金融政策,该政策旨在遏制该国日益严重的污染和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
银行监察组织是监察商业和投资银行的国际性网络。它认为中国改善金融业可持续性的努力可以为世界其他地方的监管者提供如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新思路。
最近发布的《关于银行和金融危机的埃尔埃斯科里亚尔声明》,强调有必要建立一个更可持续、健全和公正的金融系统。这份题为《绿色变革:中国金融业的环境政策与实践》的报告接踵而至。
报告谈到最近中国制定了新法规,控制银行向存在可疑环境问题的项目和公司贷款,支持更多绿色项目。报告特别称赞了"绿色信贷政策",该政策使38家公司由于环境违法而被列入"信贷黑名单",导致至少20亿人民币(2,350万欧元)贷款被拒绝或收回。报告还详细介绍了新的"绿色上市(首次公开募股)"政策,该政策要求污染或能源密集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并在公开募股前接受公众评议。自该政策于2008年2月开始执行以来,38家提出上市申请的公司当中有20家被环保部拒绝或被要求接受进一步审查。
报告发现一些中资银行,尤其是那些接受政府紧急财政援助的,缩减了对污染和能源密集行业的贷款。例如,2007年,交通银行报告称发放给钢铁行业的贷款减少了78亿人民币(9,160万欧元),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给污染行业的贷款减少了24%。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中国的金融危机导致了政府的大规模紧急财政援助,"本报告供稿作者之一,大地之友(美国)的Michelle Chan说,"但并非‘不带附加条件'的。银行不得不做出重大改变。新法规迫使银行采取审慎的贷款方式,包括把环境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世界各国政府在金融业的国有化和改革过程中应当显示出同样的远见。"
虽然中国的绿色金融政策最近引发了一些积极的变化,报告亦指出了该政策存在的一些重大缺陷。
"总体而言,中资银行在环境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公开报告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方面仍然落后于国际最佳实践,"报告的主要作者,大地之友(美国)中国可持续金融项目协调员Adina Matisoff说,"而且,中国的绿色信贷政策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因为它不适用于中资银行日益增多的海外贷款组合。"
此外,报告指出中国的绿色金融政策可能不足以抗衡与之矛盾的扩大了煤、大型水电和核电等有害环境能源使用的国家政策。
"在当前的危机下,我们有机会促使银行业转型,以帮助解决世界面临的紧迫的社会和环境问题,"银行监察组织协调员Johan Frijns说,"中国的新法规并不完美,但它们为如何以金融法规推进环境目标提供了一些具体的示例。"